國務院頒布的《出版管理條例》將出版物分為報紙、期刊、圖書、音像製品、電子出版物等五大類。其中,報紙、期刊和圖書以紙張為載體,稱為“紙質出版物”,以區別用磁、光、電介質作為信息記錄載體的音像製品、電子出版物。此外,包括互聯網出版物和手機出版物的“網絡出版物”,其類屬尚無定論。出版物的標誌是中國標準書號和中國標準連續出版物號。
書號,即ISBN,主要用於圖書、音像製品、非連續型電子出版物的標準化識別代碼。
刊號,即ISSN和CN號,是報紙、期刊和連續型電子出版物等連續出版物的標準化識別代碼。
傳統的出版物,包括報紙、雜誌和圖書,都是印刷品。
出書,實際上圖書出版物的出版過程。
印刷品是印刷的各種產品,是使用印刷技術生產的各種成品的總稱。在日常生活中,人們所接觸到的報紙、書刊雜誌、地圖、海報、廣告、信封、信箋、檔案袋、商標、標簽、名片、請柬、鈔票、賀卡、台曆、掛曆、畫冊、各種證卡、包裝盒、禮盒、電路板等等,應有盡有,都屬於印刷品的範疇。
印刷品隻有經過出版,獲得書號或刊號,才能成為出版物。
僅僅印刷而不進行出版的圖書不能正規合法上市進行銷售。